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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两项产品获得政府奖励资金

  • 时间:2024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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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天津市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产品认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津中小企业【201826号)要求,根据评审机构与评审专家意见,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SZS116-1.6/130/70-Q型燃气锅炉被认定为“专精特新” 产品,并获得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和天津市财政局拨付的50万元奖励资金。

根据《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,市工业和信息化委、市财政局组织各区节能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申报了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(第二批)(津工信节能【201817号)和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(津工信节能【201826号),经审核,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“能效之星”产品SZS116-1.6/130/70-Q型燃气锅炉和SZS46-1.6/130/71-Q型燃气锅炉获得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,共获得奖励资金60万元。

上述奖励资金的获得充分体现了公司科研与科技创新的实力,对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、公司的运营和效益有积极影响。